各市级委、办、局,各区,各行业体协,各高校,各级各类企业及社会组织:
经天津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组委会审查同意,现将《天津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组气排球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按照规程规定,积极动员、组织本区、本单位群众踊跃组队参赛,充分展示本区、本单位全民健身工作成果,营造喜迎党的二十大的良好氛围。
2022年8月18日
天津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组气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天津市体育局
三、执行单位:天津市排球运动管理中心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9月17日-18日、24日-25日,团泊体育中心排球馆
五、参赛单位
(一)群众组以市各委、办、局、各行业体协、区、高校(在职职工)、国有企业(总公司)及外资企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名义参加比赛。
(二)各参赛单位在各个项目的比赛中只能选派一支代表队参加。
六、组别与年龄
196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
七、竞赛项目
五人制气排球:男子气排球、女子气排球
八、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资格:凡具有天津市户籍,或连续在本市工作、学习、生活满6个月以上,年龄在16周岁以上,同时符合各参赛项目规定,身体健康,具有符合所参加项目的运动能力的市民均可在所在单位、所在组织报名参加比赛。
(二)市优秀运动队的运动员、试训运动员,市体育运动学校的学生不允许参加群众组的比赛。
(三)每名运动员只可代表一支运动队参加比赛。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要求
1.领队:1名,负责本项目市运会期间相关事宜的责任人。领队可兼运动员。
2.教练员:1名,教练员可兼运动员。
3.专职运动员:5-8名。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各参赛单位填写打印统一印制的报名表。并在9月9日前分别以电子版、电子打印版(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两种形式的报名表、盖章版参赛单位承诺书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送交竞委会办公室(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体育中心科研楼6层,邮箱:tjvb2015@163.com)。报名表不得更改和补充,报名后无故不参加比赛者,单项竞委会有权进行处罚。
(三)资格审查:运动员代表资格经审核后将在天津市体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参赛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运动员资格提出异议,需实名向天津市第十五届运动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进行举报。比赛期间不再受理运动员资格审查。
(四)各参赛单位在领队会时,须交验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否则不予参赛。
(五)领队会时间和地点:竞委会另行通知。
(六)比赛报名后,不得无故弃权。若发生弃权,竞委会有权取消参赛单位该项目“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并上报组委会。
(七)各参赛单位于比赛检录前30分钟携带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向大会报到,迟于此时间验证或未带齐证件者不允许参赛。
(八)比赛期间运动员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赛中将进行抽查,证件不齐者将取消比赛资格。
十、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
采用中国排球协会最新审定的《气排球竞赛规则》,比赛采取三局二胜制。
(二)竞赛要求
1.如参赛队不足八队,比赛采用单循环赛制排列各队名次。
2.如参赛队多于八队(含八队),比赛将分两个阶段进行,最后通过决赛排列出前八名。
第一阶段:进行小组单循环赛。
第二阶段:进行交叉淘汰赛、半决赛、决赛。
3.单循环赛名次排列方法
3.1 在同组比赛中获胜一场的队得2分,负队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排名靠前。
3.2 若遇到两个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时,则计算C值(总胜局/总负局),C值高者名次列前。若C值仍相等,计算Z值(总得分/总失分),Z值高者名次列前。如过两队Z值仍相等,则采用抽签办法决定名次。
十一、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各组别录取前八名,参赛队不足三队(含三队)取消设项,参赛队不足八队(含八队)按实际参赛队录取名次。
2.获得奖励的运动队颁发奖杯、奖牌和证书。
十二、器材和经费
(一)比赛网高:男子组 2.10米,女子组 1.90米。
比赛器材:符合最新《气排球竞赛规则》的规定和要求。
(三)比赛用球:天津市排球运动协会十招打好气排球。
(四)比赛服装:运动员至少备有一套统一式样和颜色的比赛服和比赛袜;比赛服装的号码和队长标志应符合规则规定的位置和尺寸。上衣号码必须在身前和身后的中间位置,身前号码至少15厘米高,身后号码至少20厘米高,号码笔画宽度至少2厘米。队长上衣胸前号码下应有一条与上衣颜色不同的长8厘米、宽2厘米的带状标志。不符合者不能上场参加比赛。运动员比赛号码不得超过20号。
(五)参赛经费自理。
十三、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竞赛所需裁判员,由天津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十四、申诉
(一)比赛中若发生争议,须在比赛进行时,由队长立即通知主裁判提出球队申诉要求,并在记录表上签字。
(二)在赛后20分钟内,参赛队的领队必须对申诉给出书面确认材料并提交人民币1000元申诉费。
(三)赛后1小时内,申诉球队必须提交经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球队必须确实履行以上三个程序后,仲裁委员会方可受理。
(四)申诉成功,申诉费退回。申诉失败,申诉费不予退还。
十五、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管理
各参赛单位要与竞委会签订《天津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组参赛单位承诺书》并与运动员签订《天津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组参赛运动员承诺书》。凡违反赛风赛纪,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者,经查情况属实,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赛、通报批评、取消参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扣除奖牌、总分以及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等处罚,对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者将另加处罚。
十六、各参赛单位须遵守国家和天津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
十七、本竞赛规程由竞委会负责解释、补充并实施。
十八、比赛时间、地点将视疫情防控形势等突发因素有所调整。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齐澍联系电话:18526448399
附件:
1.报名表
2.《天津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组参赛单位承诺书》
3.《天津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组参赛运动员承诺书》